广东一家科技公司想要转让在韩国注册的商标时,KIPO要求提供公司国籍证明书,证明中国公司是在中国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主体。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材料要求
韩国知识产权局,原来叫KIPO,去年10月改叫知识产权部,简称MOIP。
我们说的公司国籍证明书,不是任何韩国商标申请都需要的,而是国际商标权利人变更时提交的文件,具体指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
MOIP官网上说,申请国际注册名义变更时,还要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表、国际注册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转让契据等材料。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公司,还要提交法人国籍证明书,并需要公证,文件不是韩语的,需要附带韩语译文。
公司国籍证明书公证
公司国籍证明书一般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出具,证明书上写好公司名称和地址,并表明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组织的,有权代表公司签署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
准备好文件后,法定代表人先不要签名,需要先把这份文件提交给公证处,一并提交的支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如果公证员审核这些材料没有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国籍证明书。也就是说,公证员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之后,见证其签名,公证事项就是【签名】公证。
以前办这份工作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去往公证处,现在有路径可以通过线上视频和邮寄完成。
可能还要海牙认证
中韩均是海牙公约国,如果文件在韩国使用,可能要在公证书的基础上再做一个海牙认证,证明公证书的真实性。但是具体还是要看收文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