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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英文名字,要不要翻成中文?

前几天看了一篇公众号文章,介绍“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又一批外语词语中文译名。借此,我们在这里也再一次捋了一下我们在翻译中遇到外语词语要不要都译成汉语的问题。

首先,政府中文公文里是不会夹杂外文的,里面涉及到的外文名词不但要译成中文,而且还要采用规范的译名。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讨论的余地的。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般商业翻译中遇到的专有名词的翻译问题,并且主要限于如下几种(外文以英文为例):

知名的外文人名或地名vs不知名的人名或地名

知名的外文人名或地名通常在中文文章里都以中文的形式出现,如特朗普、比尔·盖茨、奥巴马、纽约、华盛顿、加利福尼亚等,并且后面不必标注英文,因为这些词语对中文读者来说足够熟悉,其含义足够明确。

而不知名的地名(比如国外某郡县之下的某镇、某村)或者名字对中国人来说不常见的路人,则不必非得译成中文——因为如果译成中文,不同的译者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译名,而原文至少是唯一确定的。对于这种没有统一译法也不太可能去规范其译法的地名或人名,如果要翻译,最后也在译文后面加括号给出原文。

外文地址

外文地址也会涉及地名,并且是由大到小(英文中是由小到大)不同层次的地名,上层的有的可能知名,到具体的社区或楼栋可能就不知名了。对此,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在中文译文里原样保留外文地址。原因在于,地址是供读者邮寄、递送或查阅用的,是具有索引意义的信息。如果把外文地址变成中文,反而无法送达或搜索到了。

外文参考文献vs中文参考文献

与地址类似,参考文献也是具有索引意义的信息,它告诉读者: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文中某一问题的更多研究,可以去看某篇文章或著作。保留外文原文才能让感兴趣的读者找到相应的文献。而如果把参考文献译成中文,最好的结果是有助于读者找到该文献的中文译本(如果有的话,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的);同时,这样做对于读者寻找原文文献(这才是多数情况下的正常需求)则制造了人为的障碍。

与此对应的一个现象是,即便是中文文章,其参考资料中也完全可以包含外文文献。所以,外文文章的中文译本给出的参考文献保留外文形式是正常的、合理、有意义的。

这里其实还存在一个不对等的问题。我们在将中文文章译成外文(如英文)时,其中的参考文献也是要翻译的。

这背后的原因,大致是英文的中心地位,尤其是在科技、学术领域。其一,除了在政府公文等严肃场合之外,我们其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在中文行文中出现外文,具体范围正是我们这篇小文讨论的问题;而在英文文章中出现中文,我们能够习惯的限度大概就是使用拼音来表达中文里特有的概念,如qi(气)、yin-yang(阴阳)、taiji(太极)等。其二,我们能够想象中文读者在看一篇译成中文的英文专业文章时,期待看到的参考文献是英文的,而且并不期待这些参考文献都有现成的中文译本;如果他们真有兴趣去阅读参考文献,几乎可以肯定要找的是原文版本——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原文的参考文献目录才起到这个索引作用。

而英文读者在阅读译成英文的中文文章时,除了习惯上英文文章里不会出现汉语方块字之外,我们很难期望他们根据中文题目去检索中文文献,甚至难以期望里面的中文(如果出现的话)会对他们产生意义。

另外,翻译成英文的中文文献,对于不懂中文的读者有一个意义,就是让他们可以通过题目来大致想象文献探讨的问题以及其内容。与此相关的一个不对等是:中国人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也是英文为主的;外国人参考或引用的中国人的文献也是以英文为主。这一现实在可见的未来是难以改变的。

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的翻译要分不同的领域来看。比如,在比较成熟、稳定的工程领域,有一套既定的中文术语与英文对应,多数情况下英文术语要翻译成相应的中文术语。而在发展、变化较快并且全球交流密切的IT领域,多数软件、程序的名字是不翻译的,如Word、excel、Photoshop、IE等等;而硬件的名称多数都是有现成的翻译。涉及到软硬件的翻译时,尤其要多查证行业内通用的做法,对于交流中习惯使用英文名称的词语不能贸然翻译,对于有约定中文名称的词语则要采用中文译名。

商标名称

商标通常会带有TM标志,容易辨识。如果是新介绍的产品,还没有本地化(没有注册中文商标),通常的做法是直接采用英文商标名称,为了说明商标的含义有时可以在英文商标后面括号里给出中文解释,但是还是以英文名称为主。有了中文商标的产品则要使用其中文名称,典型的如可口可乐公司的众多产品。国外公司名称也具有类似的性质,比如“谷歌”在确定中文名称之前最妥当的称呼就是Google,有了官方中文名称之后就可以采用统一的译法。这里面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GE、IBM这种采用首字母缩写的公司名称,直接使用英文反而简洁明了。类似的情况还有NBA:在CBA都在普遍使用的情况下,一定要放弃大家习惯的简洁说法而改嘴说“美职篮”,我个人认为是没有必要的。

国际组织的名称

各种国家组织多是有确定的中文译名的,同时也有英文缩写。对于这些名称,使用中文显得郑重,但是在不那么严肃的场合,使用英文缩写也不算扎眼,尤其像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贸易组织(WTO)这种简短又常见的名称。甚至在主流媒体中,在标题里也可以出于简洁的考虑而使用英文缩写,比如:

在新华网的这则新闻中,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其官员的名字用的都是英文。即便是WHO的官员,对于一般读者来说也可以认为不够知名哈;如果是大国政府首脑或者联合国秘书长甚至著名企业的CEO,我们就可以期望看到中文译名了。

以上是对通常做法进行的概括,并非总是有硬性规定以供参考的。这里,我们的主要考虑是译文的使用目的以及读者对象。具体而言就是:何种处理对于译文的目标读者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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