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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当事人在中国参加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怎么准备?

日本自然人、日本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参加诉讼时,通常都要提交一组能够说明身份、主体资格和授权关系的文件。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准备了公司登记材料、授权委托书或者代表人签字文件,到了正式提交阶段,仍会遇到补充材料的情况。常见原因出在材料之间的衔接上:公司是否处于有效存续状态、谁有权代表公司签字、谁被授权参加中国境内诉讼,这几层内容需要逐一对应,整理成一套完整的文件链条。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2024)》中,对日本部分做了较细的整理。对准备在中国起诉、应诉或者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日本当事人来说,这份参考很有实用价值。结合其中的常见做法,下面把日本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准备思路梳理一遍。

一、什么是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在中国诉讼场景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通常是指一组用来说明当事人身份、法律地位、存续状态和授权关系的材料。

对日本自然人来说,重点一般在身份证明和授权文件。
对日本公司来说,重点通常集中在公司存续证明、签字权证明、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相关签章材料。

实际准备时,很少只靠一份文件就把问题说明清楚。特别是公司主体,往往需要把公司本身的登记状态、代表董事的身份、签字权限来源和授权关系配套整理,后续使用时才会更顺。

二、日本自然人参加中国诉讼,通常会准备哪些文件

日本自然人在中国参加诉讼,常见材料相对清晰,重点通常围绕身份和授权展开。

  1. 身份证明文件

最常见的是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案件本身还涉及婚姻、继承、亲属关系或者其他背景事实,实践中也可能根据具体事项补充相应文件。

  1. 授权委托文件

如果日本自然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参加诉讼,通常还要准备授权委托书。
授权文件中写明被授权人、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后续使用会更方便。

  1. 公证和海牙认证

日本自然人出具的相关文件,如需在中国诉讼中使用,现阶段通常要按现行路径办理公证和海牙认证。
文件形成后,再由相应主管机关办理附加证明书,后续再配合中文翻译和诉讼提交。

三、日本公司参加中国诉讼,通常要准备哪些文件

日本公司文件的准备会复杂一些。常见材料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1. 公司存续证明文件

日本公司常见的存续证明文件,通常有两种:

  • 当前全部事项证明书
  •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这两类文件一般都可以用来说明公司目前的登记和存续状态。常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住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董事名单以及代表董事姓名等。

这类文件通常从公司注册地的法务局调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者单独的公证认证文件,一般不能直接替代有效的公司主体存续证明材料。

  1. 签字权证明文件

公司存续证明能够说明公司存在和登记状态,但签字权限这件事,通常还需要继续往下说明。

日本公司实践中,常见的证明方式是通过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来说明签字权。如果主体资格材料里已经明确体现出某特定成员的职务为“代表董事”,该公司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声明书可以由代表董事直接签署,也可以签字授予公司其他成员为本案的授权(法定)代表人。

不过,到了正式办理阶段,公证员一般还是会在公证词中明确写明文件系由代表董事或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不能采用其他人向公证员宣誓证明的形式。

  1. 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这类文件通常用于明确被授权(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具体职务。
在整套材料里,它起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把签字权人和公司主体对应起来,另一方面也把后续诉讼授权落实到具体人员。

印鉴证明书 当前全部事项证明书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四、日本公司的存续证明和签字权文件,通常要分开整理

很多日本公司在准备中国诉讼材料时,手里已经有“当前全部事项证明书”或者“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于是会默认主体资格问题已经解决。实际上,主体资格和签字权限是两层不同的内容。

公司存续证明,主要用来说明公司已经登记成立,目前仍处于有效存续状态。
签字权证明,则要进一步说明:谁可以代表这家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起诉材料、答辩材料或者其他程序性文件。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件里,在存续证明之外,还会继续准备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字文件、公证材料和印章证明文件。把这两层内容分开整理,整体逻辑会更清楚。

五、日本公司文件里,印章和印鉴证明为什么值得单独注意

日本公司材料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印章和印鉴证明的对应关系非常重要

在日本,公司和代表董事的签章方式具有较强的形式意义。实践中,常见会涉及以下几类印章或签章材料:

  1. 公司印章(方章)

公司印章通常表现为方形印章。
依据日本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在授权材料上加盖公司印章,可以使相关文件具有较强的形式证明意义。

  1. 代表董事职务章(圆章)+《印鉴证明书》

代表董事职务章通常是圆形印章。
在日本,公司代表董事的职务章往往已经在法务局完成登记。为了证明该印章真实有效,实践中通常会配合《印鉴证明书》一起使用。

这类组合在诉讼文件里比较常见,因为它既能说明签章人身份,也能对应到官方备案的印章信息。

实践中最常见的职务章为圆章,分内外两环,其中内环为职务(包括但不限于“理事長”“代表取締役”),外环为公司名称。

  1. 代表董事人名章(圆章)+《印鉴证明书》

除了职务章外,代表董事还可能使用仅包含本人姓名的人名章。
这类印章如果已经在法务局登记,同样可以配合《印鉴证明书》来证明其真实性和对应关系。

所以,日本公司文件整理时,除了看签字人是谁,也要看用的是什么章、是否已经备案、是否能够调取相应的印鉴证明。很多实务细节都集中在这里。

六、日本主体资格文件一般怎么公证和认证

日本文件在中国诉讼中使用时,常见路径通常包括公证和海牙认证两个环节。

  1. 公证

对于需要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通常要先在日本办理公证。
在这一阶段,公证员会确认签字人系在其面前签署文件,并对相关签章、印章或者印鉴证明的对应关系进行核对。

对于日本公司的《印鉴证明书》和公司存续证明文件,实践中同样会进入公证办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公证内容一般是翻译与原文相符。

  1. 海牙认证

日本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
公证完成后的文件,通常由日本外务省办理附加证明书,也就是海牙认证。

因此,日本文件在中国境内诉讼中使用时,现阶段通常走的是公证 + 海牙认证路径。

七、准备日本诉讼文件时,哪些地方容易反复补充

从实务角度看,日本公司文件在准备过程中,常见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只准备了公司存续证明

公司目前处于有效存续状态,这一层说明清楚了,签字权限来源还需要继续往下补。

  1. 代表董事身份、职务和签字权限之间没有理顺

文件里写明了“代表董事”,后续签字文件、授权文件和公证材料之间还是要把对应关系接上。

  1. 印章已经使用,但没有配好印鉴证明书

日本公司材料里,印章和印鉴证明经常是一组来使用。只看到印章,后面仍可能继续补充对应证明。

  1. 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里没有写清楚姓名和职务

姓名、职务、授权身份三项内容表达得越清楚,后面的使用通常越顺。

  1. 只整理了主体文件,没有同步整理授权委托文件

主体资格和诉讼授权往往是一起看的,准备时最好同步推进。

  1. 公证和海牙认证顺序安排得不够清晰

文件形成、公证、海牙认证、翻译和诉讼提交之间有先后顺序,前面安排清楚,后面会省力很多。

八、办理前可以先确认哪些问题

如果准备正式启动材料,建议先把下面这些问题理一遍:

  • 当事人是日本自然人还是日本公司
  • 公司目前已有哪类主体资格文件
  • 是否已经取得当前全部事项证明书或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 是否还要继续补签字权说明文件
  • 使用的是公司印章、代表董事职务章还是代表董事人名章
  • 是否已经调取印鉴证明书
  • 授权委托文件是否已经准备
  • 公证和海牙认证是否已安排
  • 中文翻译和后续诉讼提交要求是否已确认

这些问题提早确认清楚,后面的整理会顺很多。

九、结语

日本当事人在中国参加诉讼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通常是一组相互配合的材料。自然人和公司所需内容并不相同;公司文件内部,存续证明、签字权证明、授权文件以及印章印鉴材料也要分别落到位。

日本公司材料里,“当前全部事项证明书”“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公司印章、代表董事职务章、人名章和《印鉴证明书》之间的对应关系,往往是整理文件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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