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客户准备和德国伴侣在德国登记结婚了,拿到婚姻登记的材料要求后,找我们代办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和海牙认证。

出生时间决定公证类型
中国的出生类公证分为两种: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具体办哪一种,跟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有关。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国内已经开始使用全国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采用第33式公证书。公证书中会附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和相应译文。
1996年以前出生的申请人,通常没有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办理出生实体公证,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和父母信息。
除了出生证明公证,还要准备哪些材料?
除了出生相关材料,中国申请人通常还要准备护照、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从未结过婚的申请人,通常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再办理公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未婚证明公证。
根据目前规定,办理涉及德国的未婚事项时,可以申请这项证明。
已经离婚、准备在德国再次结婚的,通常办理离婚未再婚证明公证。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时,还要向民政部门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
公证办完别忘海牙认证
公证书通常还要办理海牙认证,即在公证书加贴一张贴纸,证明公证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属实。
每个人的个人情况不同,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也会不同。最终准备哪些文件,应以德国婚姻登记处书面材料清单为准。
